男子文「台中普4」遭送 法官:言自由不
台中一名男子今年7月在路社群布「台中普4」容,事後遭警方依散布假消息送,台中地院法官,其行公共,符合言自由保障,裁定不予。

回此案,台中姓男子在Threads平台文,附上一台中市秀燕背景的宣,容著「年金每人普4,台中市超徵120,者促富於民;南公所接到市民此消息,是不消息向警方,台中市政府更在官呼民切勿散布源不明息,提醒似行可能法。
台中警方循通知男到案,男到案後供自己只是表意,因市秀燕去曾表成中央普1元,既然市府有收超徵,建普金市民合理,後仍遭警方依反社法函送法。
案台中地院理,法官人男文容主要「秀燕支持中央普1元」的公共提出人,於善意意表公共,有捏造或散布不息,受言自由保障,另民消息的心求不代表引起恐慌或不安,最後裁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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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中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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