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巡查! 中市府祭腕打「牌」占用格 第一拖吊清除
墨新|者源培/台中
打不法「牌」久占路格,台中市政府全市巡查拖吊作,其中北民路一停格,遭牌照非法占用,市府交通局停收10月4日後,即通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由交通警察大立刻派警及拖吊,2小拖,後也追查主是否有未牌上路情形,最高可36,000元。
交通局指出,打不法占用停格的牌,市府透第一的停收下防,人行巡作,若牌停放格,立即拍照通警察局派查,在最短完成拖吊作。
交通局指出,透基人「第一眼」,能在行本停收,同步提供警方作考,警方更快速掌握,短理,到行政助警政法相相成,停格留有需求的民。
警察局也,路停格量有限,牌照占用不影民停益,又藉此避停,不法行。市秀燕於10月3日在市回,即明指示「有牌就立即拖吊!」,交通局、警察局、保局跨局合作,要求加拖吊,以有效市民停益。
警察局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例第12定,未牌上路,可汽所有人新台3,6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移置保管。市警局除依法移置保管外,也查明是否有蓄意卸除牌照行,依法,底心理。
保局也充,未牌的,若勘查判定,通知於明,限主於48小自行移位,逾期未移位者,保局直接移置指定所存放。若民有似,可打查:04-24256083、24253490。保局派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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