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督管理委券期局每日新(114年9月5日)
壹、公行公司等
一、114年9月8日生效。
二、停止公行案件:。
、券投信基金案件
一、114年9月5日生效/核准:。
二、自行正案/停止申生效案/解除申生效案:。
、告定有金融例第二十二之四第一第七款定之令草案。 (金管券字第1140383921) --告期:2025.9.5~2025.11.4
位:券期局券商管理 施科 :(02) 2774-7130
肆、元富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受人反券管理法令分案
一、分:114年9月5日。
二、受分之象:元富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元富券)及理人OO。
三、分之法令依:券交易法第56及第178之1第1第4款、券商管理第2第2及第37第22款、券商人人管理第18第2第9款。
四、反事理由: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14年4月14日至16日元富券屏分公司行查核,分公司理人有促成客款借,及理人客有款借情事,示元富券部管理有缺失及未落行部控制制度。
五、分果:依行券交易法第178之1第1第4款定元富券新24元,依同法第56定,命令元富券停止公司理人OO2月之行。
位:券期局券商管理 曾科 :(02)2774-7401
一、114年9月8日生效。
二、停止公行案件:。
、券投信基金案件
一、114年9月5日生效/核准:。
二、自行正案/停止申生效案/解除申生效案:。
、告定有金融例第二十二之四第一第七款定之令草案。 (金管券字第1140383921) --告期:2025.9.5~2025.11.4
位:券期局券商管理 施科 :(02) 2774-7130
肆、元富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受人反券管理法令分案
一、分:114年9月5日。
二、受分之象:元富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元富券)及理人OO。
三、分之法令依:券交易法第56及第178之1第1第4款、券商管理第2第2及第37第22款、券商人人管理第18第2第9款。
四、反事理由: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14年4月14日至16日元富券屏分公司行查核,分公司理人有促成客款借,及理人客有款借情事,示元富券部管理有缺失及未落行部控制制度。
五、分果:依行券交易法第178之1第1第4款定元富券新24元,依同法第56定,命令元富券停止公司理人OO2月之行。
位:券期局券商管理 曾科 :(02)2774-7401
- 者: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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