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同意高雄行理高客用之金融商品及服
金融督管理委(下金管)於109年8月7日定布「行理高客用之金融商品及服管理法」(下本法),於114年3月3日修正本法部分文,全面放行理高,及取目之分段放。加本案,迄今金管已核准21家行理本。
金管表示,高雄行已就理本之人才培育配置、商品研、客投管理等相源或系之投入提出具,建立任地,化董事督管理任及高管理人之制,以形塑良好企文化,持落公平待客公司治理。
金管持注本之展情形,透法及入相理措施,鼓金融持提升富管理人才及系之投,提供客多化及客化之金融商品或服,引海外金投核心,促我富管理展及化我行之力,而提升在洲管理市之地位。
位:行局本行
:(02)8968-9691
如有任何疑,信:本民意信箱
金管表示,高雄行已就理本之人才培育配置、商品研、客投管理等相源或系之投入提出具,建立任地,化董事督管理任及高管理人之制,以形塑良好企文化,持落公平待客公司治理。
金管持注本之展情形,透法及入相理措施,鼓金融持提升富管理人才及系之投,提供客多化及客化之金融商品或服,引海外金投核心,促我富管理展及化我行之力,而提升在洲管理市之地位。
位:行局本行
:(02)8968-9691
如有任何疑,信:本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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