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陷阱重重!「」到「零」的警示

(台北市第二地政士公理事林瑞明)
近年,著都市老建物增加、政府推都更政策,多民抱著「新房、不出」的期待加入都更行列。然而,部分案例出悲-地主在同意都更後,依建商要求提前移,料建商化或公司倒,不新屋未成,反而面制搬、血本的命。些事件提醒社大《都市更新不是一短跑,而是一制度契的超。》在漫的路上,每一步都藏著,特是「移」一,最需提高警。
一、「同意都更」到「都更完成」的
一般而言,住同意都更始,到建物建完成交屋,往往需7至10年甚至更久。程序大致可分主要段:
1. 前期整合期(1~3年):建商或施者地主通,取得同意。若地主意分歧或比例不足,整合期可拖延年。
2. 都更核期(1~2年):由地方政府查,行、都市、公等程序。
3. 利拆除重建期(3~5年):完成分配定後方能工,若建照或施工延,再拉。
4. 完交屋登期(1年):完工後行利登交屋,正式完成都更程序。
言之,同意署到真正拿到新房,往往要耗近十年。段,建商若出,或政策、法,都可能都更陷入停或。
二、都更中最注意的大
1. 切勿易建商
是最常、也是最致命的陷阱。多地主因信任建商、分屋比例,提前完成,想到一旦建商金或遭查封,土地房屋都已不在自己名下,想追回利乎不可能。原上,除非透信或政府核准的利程序,地主不直接建商。
2. 要求立「信」保障金安全
在合建或都更中,由行或第三方信立「信」,代管土地金,保方益。信制度的核心在於「即使建商倒,土地仍信,不被人收」,可有效避免血本的。
3. 建商履能力
都更案十金,建商健否直接重建能否利行。地主可要求查看建商的、融、履保等,必要聘律或地政士助查。
4. 留意契容分配件
都更中常藏有模糊款,如「依市整分屋比例」或「保留建商售性」等字句,恐成日後源。地主要求明列出分屋坪、交屋程、件方式。
5. 了解「公都更」「自都更」的差
若地主缺乏金,政府主的「公都更」相安全,由公部核督,透明度高;反之,民自或委建商主的都更,速度快,但也高。
三、制度管仍待加
近年案例可,部分建商以「金操作」主要目的,利用地主信任取得後再售抵押,形成性循。政府修法化督,如要求「施者格查」、「信登」等,但行仍有漏洞。未主管建立更的查追制,不良或信用不佳的建商有明限制,避免都更另炒地手段。
四、:都更是「共工程」,不是「博契」
都市更新的初衷在於改善境、提升安全生活品,而非民在法律扎。『在下一合之前,地主:土地是最的保障,不易交出;信是防,契是底。』唯有在制度完善、透明意提高的前提下,都更才能成全民共的城市景,而非少人眼中的一。
(撰文者三十年地政士、任台北市第二地政士公理事)
(本言非代表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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