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未拔取匙 安警防代保管
〔News586/者允得嘉市〕嘉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安派出所所竣及警江昕於日前服巡勤,行安街某超商前,1重型的匙未拔取,且人不在,警方民安全,主助代保管匙,找主助。
安派出所警行巡,眼尖停在安街某超商前方停格之重,其匙未拔取,由於值深夜,警方保民,防遭,助保管匙,入店匙失主,惟下其他客人在店,故江先匙回派出所,在民上上「警方代保管匙」之,於210分,主林女至派出所向警方取匙,江向林女身分後,便匙主。
林女向警方表示因晚回家精神不,一粗心忘匙拔取,而匙留在上,林女於警方保民安全之,以及主民服之精神,深深表感之意及,表示以後再三匙是否有拔取,避免生相同情;另警方也不忘提醒林女,若自己的,匙拔起上,避免遭不肖份子取。
- 者:News586 郭嘉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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