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夫妻因病床!「4子女都不」老人奈提告 法院判了

[周刊王CTWANT] 重前夕,大江省金湖法院在村中巡回庭,理一88夫妻起4名子女不履行案。悉,夫妻因年老多病法自理,多次商未果後提告。法院定子女依法,判4人每月共付人民700元(新台3020元)。庭後,法官向村民明法律,父母既是美德,亦是法律。
《江新》,原告姓夫均已88,育有4名成年子女。由於年事已高、健康欠佳,先生今年突梗後失自理能力,其妻亦期病在床,夫妻生活以自理。老口曾多次子女商,希望增加以聘工,或由子女流照,但均未得到回,最不得不法律。
考量原告年行不便,法院特庭地於村公共。庭中,法官指出,依《民法典》定,成年子女有依法履行、扶助及保父母的。法院酌2位原告均患重病,生活困,其求增加符合法律情,最判4名子女每人每月向父母支付700元。
庭束後,法官以此案例,向在村民解法律文,合村常的土地流、里等案例,展普法宣。法官,父母既是中民族的美德,更是法律明要求的公民任。子女在精神上予父母必要支持,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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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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