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普曼《鬼屋》的童哲思考
一、 前言
哲家修斯,童是天生的哲家,而哲就是一生俱的活。(修斯,1998,1)童世界及生命最原始、著的追,便有哲的色彩,使自己的言生了喻,而作品童言喻特色的最好方式便是。喻式的不在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之,也在成人作者童者之、作者主人公之。
李普曼的《鬼屋》的是孩子之思考的故事;靖泓是一真直爽的小男孩,干思是一看不西的善良小女孩,透故事中的和事件,展了人的感官、友情、情和想像的各域,透的故事孩子的童哲思考,是相有意思的。
二、 李普曼童哲
一九七0年,致力奉於童哲的李普曼 博士,美童推理和解的能力相的薄弱,而且很少有童喜和重些能力,他若要有效的解思考能力的,就必要小始,小培良好的思考。李普曼教育是一探究的活,在探究活中,期望能引起者的自我思考能力。因此,童哲除了助增推理能力,也要他能有正的思考。李普曼教授撰了多跟童哲相的籍,希望能童有自我思考、判的能力。
在李普曼的童哲有三基本理念,第一是童有能力和有趣的哲,第二是哲的能力是可以被教的,第三是哲童是有助的(柯倩,1998)。李普曼的童哲教材《艾》(茂秀,2005)的者序中有提到:
我需要急著教小孩哲?然不需要。但是,孩子始言,
它的思想中就充了念、意向;不找判准、做分。不管如何,孩子已在做哲思了。如果我在的候能提供的助,童自己明白自己到底在想什,怎想,自己的思想,成良好的者,自己思考。(李普曼,2005,3)
李普曼的三理念是由人的立思考,增加人於世界的祥和感道德,就李普曼的看,童哲所要教育的年是由幼稚到十二年(台的高三)。
他些不同的段了不同的教材(毓,2002;仲容等,2003),本文主要的《鬼屋》(Kio and Gus)是於第一段「幼稚到小四年」合的,此段的教材是以最生活化的言童能有信心的使用言行。然中所使用的言是非常生活化的,但是由其中所含的形式。
《鬼屋》 ,是一本由自然科入的籍,它藉由孩子物、、空及其他象的分享,而引童去探究自然界、生活上的秘。
三、 共同思考
童哲作批判性思的培程,已成世界多家中小段的核心程。童哲以其「」理穿於整教程。
童哲的提出者李普曼建了大的童哲理系,容涉及的目的──意;的程──群探究;境的激──童哲教材等多方面。
在本《鬼屋》中透一小男孩跟一失明的小女孩之的大量,出他的思想以及他所的事件,中引一些值得人思考的哲和小朋友的成。
不在述的中,作者一直持著述者模糊的,不告者在的述者是小男孩靖泓、或是小女孩干思,者只能故事中的判章的述者是,中低年的小朋友,是一大挑,容易分不清角色而得向,所以《鬼屋》比合由大人陪伴著小朋友一起,的引思考其中的哲。
(一) 身心失能者
《鬼屋》中的小女主角干思,有法看多彩的世界,而也不是作者直接告者的,是透中的角色,干思:「我除了看不,有什我不能的?」(李普曼,2002,11)者才干思「失明」件事。
干思於「失明」件事,然平看似所,仍然快的玩耍,但心理掩自卑,因此更想求人的肯定,在中提到一段干思母的:
「『我的鼻子,嘴和舌也好,有皮也不。是不是?』
『那用!小,你的味、嗅和都非常敏,多人在方面比你差了哪!』
『我除了看不,有什我不能的?』
『有。干思,有。』
『,有哪一些事是我特的?』
『我想想看你很乖,筋很好,所以,我想你是一得的好孩子。』
『都他自己的孩子是得的好孩子。不是?』
『我想大概是。』……
『所以,如果我不是好孩子,你也我是好孩子。』……
我得眼睛充水。我不要哭。」(李普曼,2002,11-12)
段中示干思的想找自我同,即使失去力,干思至少希望明自己仍有其他地方是很秀的,例如:鼻子,嘴和舌也好,有皮也不,而且是得的好孩子。
然父母都她表示同,但免著偏袒子女的心理角度,干思可能得父母的都是善意的言,干思渴望得同的反而是他人的眼光,所以干思要的她才相信,干思的回答是「靖泓」。
那夏天干思和她的居靖泓相遇了,而且他成了好朋友,回答也透露出「靖泓」朋友在干思心目中的重要性。
那夏天,接下有件事干思逐找回自信心,一件是他在前往途中所住宿的旅,晚上了舞,哥哥干步雷用吉他干思伴奏,干思跳了一首右翼首的芭蕾舞曲,底下的人都高的大叫「安可!安可!」,把她推回舞池去,干思第一次到人家她喊「安可」,到人的呼,知道很喜她的表演,她找回了一些自信心,她重要的朋友靖泓也:「在好!跳得太好啦!」,干思心面感到靖泓的「比什品都好,比全的掌都有值。」(李普曼,2002,78)。
另外一件事也是在的路途中,靖泓跟不在玩「先看到」的,最先看到牛、最先看到警、最先看到羊……等等,干思然:「你玩吧,,我不必玩。」掩落寞,「干思的姿越坐越低,都快要溜出到椅子下面去了。」(李普曼,2002,72),直到靖泓先看到可不可以有品?干思鼓起勇:
「先『』到的人是不是也有品?」(李普曼,2002,72)
靖泓的他以前的音,而且「最先到的人,金三元!」(李普曼,2002,72),果登上船那天,干思果然先到音,她:「好像是唱歌的音,像三音符,第二音比第一音高,第三音又比第二音高,就像」(李普曼,2002,87),干思完不久大家都在海面看到了出。或不能取代,但是至少干思以自己敏的,同得大家的敬佩。
(二) 想像
在干思和靖泓相的程中,透干思奇妙的,也同的世界,用不一的角看,是相殊的。
有一次干思和靖泓一起捏黏土,靖泓很快的把手中黏土揉一揉,弄成一球形,:「好了,一桃子。」(李普曼,2002,15)但是,干思不以然,她的作法是的:「先掰一些土,捏成的小球。『是桃子的核』我,然後在核四周加桃子肉。『那是你吃桃子的肉。』我。然後,我又加上薄薄的一。『是皮』」(李普曼,2002,15)。
就像我一般人一,靖泓:「我只看到皮的部分。」(李普曼,2002,15),以表面所的代替全部,我往往只注意表象而忽略了在,甚至因太熟悉而忽略了微的察。
「眼睛看的的人,往往不用欣,他的不敏感,看一桃,拿便吃,很少把它放在手心、去掂掂它有多重,握一握它,感他的性,摸一摸表皮上的毛。他不知道,就是一平常的石,握在手心,那感都非常有意思。」(李普曼,2002,42)
忽略了的人,自然更熟悉的事物中生不一的想像。
另外,於色,干思在心也有她的想像:
「草是的,是的,白天草是的,晚上草也是的?不黑夜一到,它就不了呢?是不是太一出,它才起呢?」(李普曼,2002,41-42)。
色的著光折射亮度不同而人不同的感受;就像世界,是不是我眼睛才存在呢?我上眼睛,世界不消失了?世界是固有的存在,是存在自己的心呢?
的哲,人想到存在主者沙特所提到的「自在世界 」「自世界 」,小朋友意出的,其也可以是很深的。
干思然看不到世界,但是她的心世界是很富的,充了想像力和同理心,干思很喜假自己是某物,她最常假扮成靖泓家的,有童的成分,干思很能融入角色中。
「干思在地板上打,抓抓地毯,假是在磨爪子。『喵』她叫:『我是。』」(李普曼,2002,3)
干思也想像自己可以是一麻雀、一火、甚至一……靖泓抓了火放在干思手心,干思「地捧著,小:『我也是一火。我不需要光,我有自己的光。』」(李普曼,2002,34)。
盲童所有最耀眼的光,那便是心的光吧!
干思有一次假自己是,靖泓:
『「你才是大笨蛋一!你的面孔有毛,光光的只有皮肉。有有比光光的皮肉更看的?而且,你有尾巴!怎可以不尾巴呢?只有有尾巴的物才值得自豪。你有什值得自豪的?」……
干思像是在唱歌:「孔雀有尾巴,而且孔雀自豪,有尾巴,而且自豪,你又不是孔雀,你也不是,而且,你又有尾巴。所以你不可以自豪!喵」』(李普曼,2002,4)
以人的美看,身是毛、有尾巴怎可能感到自豪、漂亮,但是若以不同的美、物的看,就不一定了,剃掉毛、有尾巴的反而感到自卑、不敢出,干思用身地於物角的想法去思考,也是想像力的展。
(三) 面恐死亡
在湖的「鬼屋」靖泓一直就是恐的代名,第一次靖泓的白就到:「我不要想湖那一座屋子……他,有人在上走,出奇奇怪怪的音,我才不去想。」(李普曼,2002,10)
黑夜、鬼怪的世界孩子是未知的、可怕的,靖泓面恐他可「不去想」,是一方法,避免自己牛角尖,不有一逃避的意味。
接著泓使自己回想起干思家的柴可夫斯基,想像的快程,藉由回想快的事件,而使恐感淡化,甚至消除,也是不的方法。
但是,有一次半夜靖泓和姊姊、干思和他哥哥,四人一起鬼屋,靖泓然很害怕,音微微抖,可是透友、情的力量,他了屋子「呼~呼~」叫的音原只是,比起到鬼屋是些鬼故事人的家男孩,靖泓勇敢面自己的恐和大家到座小屋,真相原是自己自己,也了恐,行是勇敢多了,甚至後:「我明天要到野餐?」(李普曼,2002,51)。
死亡是一失去,孩子而言,不免得悲。
某天靖泓到一撞到玻璃而去的麻雀,拿干思,干思用手捧著,「得好,像一棉花,而且不,也有呼吸。」(李普曼,2002,35)麻雀在干思手中停了一,醒後又很快速的走了。
「一分前,好像死了,一分之後走了。好像事一般……我以希望了。」(李普曼,2002,36)
靖泓,干思哭了出,她自己也不知道什,可能是感受到生命死亡之的差,在昏倒,好像「什」也不知道,就一切都失、失去生命的象,待在干思手中,振翅高,一切的生命象又回了,它是活生生的生命!
四、
我知道童哲不只是的思、或判能力而已,哲家黑格:「美是道德善的象徵。」故事中的一小男孩和一失明小女孩的珍情,更是一道德美的展。
他之互相陪伴而生的友,跨越了有形的世界,入心世界中,我看不真世界的干思,她的心世界是多富、充了想像力,而意和她作朋友的靖泓,其、毫偏的心地就是最美的表,所以他才能一起想像、一起面恐,也使感情原本有那好的家人,在那暑假,居然能一同出。
在李普曼的《鬼屋》我看到一小猜的珍友,以及如何身心失能者相、了解身心失能者的想法、如何面自己的害怕和恐、如何拓想像的世界,些孩童的思考和成都是相有助的!
五、 引用文
李普曼(2002再版)。茂秀。鬼屋(Kio and Gus)。台北:毛毛童哲基金。
李普曼(2005)。茂秀。艾(Elfie)。台北:毛毛童哲基金。
柯倩(1998)。意的探索─李普曼(Matthew Lipman)的童哲。台北:毛毛童哲基金。
修斯(1998)。容。哲幼童。台北:三店。
毓(2002)。小孩子的大朋友。台北:毛毛童哲基金。
詹(2000)。童哲。台北:五南。
仲容、林信、柯倩(2003)。童哲。台北:空大。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