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http://culture.edu.tw/history/smenu_photomenu.php?smenuid=1172,如有侵告知。
根婆教《吠陀》典的主,姓制度是「神的意志」,神人分四等:吠陀原始巨人普沙死後,天神梵天用的嘴造出婆,即祭司;用手成帝利,即武士;用腿成吠,即平民;用成首陀,即民。的安排,正如手足不可倒置一般,也不可以逾越。
婆是祭司族。它主要掌握神,占卜福,文化和季,在社中地位是最高的。帝利是阿利安人的事族,包括王以下的各官吏,掌握家的除神之外的一切力。婆和帝利高姓,有了古代印度社中的大部分富,依靠削生,是社中的治。吠是古代印度社中的普通者,也就是阿利安人的中下,包括民、手工者和商人,他必向家。首陀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毗荼人,上於奴的地位。各姓世,互不通婚,以保持格的界限。不同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民,或叫不可接者,民不包括在四姓之,最受鄙。
了姓制度,奴主制定了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相,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子,了定人各人在社上的有次序,定婆和其他姓的,便制定了部法典。其,只不是奴主用欺人民的言。摩奴法典首先婆是人世一切的主宰,而首陀只能地其他姓服役。首陀不能累私人,不能高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和帝利有取首陀的一切。
了低姓吠、首陀的反抗,摩奴法典定了多酷的刑。比如,低姓的人如果用身的某一部分害了高姓的人,就必那一部分肢。比如,手的要手,的要。四等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定,帝利辱了婆,要款100帕那(位)。如果是吠了,就要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了,就要用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侮辱帝利,只款50帕那;侮辱吠,款25帕那;侮辱首陀款12帕那。高姓的人如果死了一首陀,用牲畜抵,或者地一次身就行了。《摩奴法典》各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的定。比如定不同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房,不能同桌吃,不能同一口井的水。不同姓的人格禁止通婚,以便使姓的分永久化。
今日,管印度在立以後,除了姓制度,印度法也明文定不准歧,但是印度社仍然保留著姓制度的,改,姓制度已每一印度人打上了宗教烙印。在森的印度社中,人很藏自己的身分地位,一人的外上色、服及言行止,就可以略辨所的姓。何,印度有四分之三的人口住在村之中,村民互相熟,彼此的社了然於胸;即使居住在人生疏的城市中,人可以一藏自己的身分,但社交活一般仍以家庭中心,是逃的束。格的姓制度整印度大地隔成具有不同性的空,不同社的人,各自有不同的生活域,高的姓低人群生活的矮屋陋巷不屑一,而低的姓也只能望著高的豪宅巨院。
姓最高的婆不及人口的4%,有七成的司法及接近半的席次。1942年「民」出身的安伯德卡成立全印度表列姓盟民行合法。今日印度民的量近一姓仍然是社上的一重要。如果要底的消除姓制度,除非改革宗教,底清除此教。
文章定位:
人(1,908) | 回(0)| 推 (
0)| 收藏 (
0)|
寄 全站分:
海外旅(外、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