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走,快步走路

白衣彩灰陶士俑
高55公分,西咸家出土,
西,西元前206至西元25年。
人最原始的本能交通工具是一。其表於甲骨文是步字,作一前一後的印,以表示行中之意(
)。人的趾本有五,太繁多,不容易完整,故省成三趾。突出之外的是大拇指。的趾一定是相的,所以都。在慢的步行程中,手然也有,但的幅度不如步的明,故用印就足以表行走的意思。有此字又附加行道的偏旁(
),使行走於道路的意更清楚。如有急事,想要早一到目的地的,就要走得快些。走字的意就是快步行走。想要走得快,就需要手前後,以促行走的速度,因此甲骨文就作一人的手上下之(
)。如此的作不一定是快走,所以後加上一(
),把走路的意思明表出,或加一行道(
),,在路上快走的意思就不被解了。如果更要快跑的速度,那就是奔字,金文作的手和三步,或多一行道(
),就好像代用影像的描快速的作一。
商代的葬坑,已出土多的精美的二拉曳,商王於事田或旅行,肯定常利用之。有放而和大家一起用步行的,有一卜(合38177)不使用前去田,果是累了商王。有一版的更奇怪(合17230),王武丁有病的身不康,同一版又「走」到某地合不合。快走以免,到底不舒服的身有什呢?
文,魏代很多名士服食一所寒食散,那是一用乳石、砂等物的散。吃了後身,不但要穿薄快的衣物,吃食性寒冷的食物,要快步行走以助身散。方式『不惟可以治病,亦神情朗。』生病本要多加休息的,在竟然要快走以去病!不商代的人也用似的方法治病呢!
件陶俑戴便帽子,有罩住耳在下束住。面穿暖而厚的而有袖的至膝的衣,外罩上、略短的色袍,最外面又加上方的黑漆皮革甲,而在甲下端的腰部用。穿彩的高筒皮鞋。他的姿,稍微抬起,眼直前方,左臂下垂而袖管起,右臂上,食指大拇指伸直。好像是甲骨文走字所描的形象。不我知道他不是在快走。出土,他排在整,538彩俑的最前列,上的右臂是在作指之,在前的作下一作的指令,所以了陶俑以指俑的。他在一中的地位,助我察或感受出他上所表出的毅果敢息。洗的造型,栩栩如生的神深深感了千年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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