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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典哲中,美是真、善之外的另一理想。就理想而言,每人的心都有理解美的可能、占有美的向(柏拉)。美,是宇宙中一的力量,能激喜和幸福的感,培好和趣。
美,一般的,就是漂亮;那些我耳、目等等感器官或者精神愉快的事物和性。
些性,合一般的感和教常,就是美色、美妙、精巧、建康.....;一、化、…等等。
看,美,是事物能人生愉快的特徵和性(值的客主)。人的感有先天的基本相同,也有後天教的不同,所以,美,也可以只是美者主的感情反(值的主主)。
因此,美可以是可以是那,而不是只能是那的。
,相於美的事物和性,激和反感。所以,在一般的中,和美,相互排斥。
的,然是不可取的。的截分,特.....如果是常盲目商活、成的比,或者被媚俗的媒耳濡目染,所致後天教得的美,就一般人,是更加不幸的;因大部分的人,就美/通俗法的分而言,是不美的,甚至於就是和很的。
,身一人自然反感的事物和性,在人的通俗上,人。但是,在某些情境中,也可能具有被美的值。
在一般和美中被感的品,在特和美中可能被感受美。反之,在一般和美中被感美的品,在特和美中可能被感受。看似特的,其不特,它和大部分人,在一般上,定事物漂不漂亮的原理是相同的;如果一般人能理解,美可以是事物具有的客特,也可以是美者的主意。
就表象或有限知所建立的美/,盲目看待事物、他人以及自己的人,如果一生因不美或而遭受情和不幸,就那的美/的知而言,算不上什悲,不是天生倒楣,不佳而以。
一不美的或甚至於就是的人,他(她)有高尚的品德或多不及的美,而他(她)如何努力(是持努力),是法得幸福,或者常幸福的情境跌落苦;我必他(她)的遭遇是悲,他(她)的悲生,因他(她)遭周的人具有不美或的特。他(她)的遭遇──常的,的人生的情境,我得恨不平、悲哀或痛苦,甚至於感受到人性以及人生的;,正是悲的典型定和容。
欣悲或他人的悲,人恐而自我敬畏,人悲而自我慰…些由的事物和性所激的情活,因移情作用(美的超然detachment))和去用性(美的私disinterestedness),者感受得美和愉快。
美,或有天壤之的客本;管如此,天壤之,也只不是我自己一念之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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