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48小是的停水措施?》
部水利署前於2015/03/19所布的新稿宣布:「桃市、新北市(板新、林口地),於4月1日起施供5天停2天,於3月23日起桃市、新北市(板新、林口地)及苗栗之工大用水供水量自7.5%提升至10%,其他二段限水市(新竹、新竹市、中市、北彰化地、南市、高雄市)工用水大供水量自5%提升至7.5%。」
著部水利署新稿之後,台自水公司第二管理(:用有80.6)也已於天前出停水通知,自104年4月1日起施第三段限水措施,停水域桃市、新北市(林口地),停水:「每星期三凌晨0起至星期四24止」(停水通知如下)。

因乾旱造成水蓄水量不足,而取必要的限水措施,是可以接受的。且由於缺水情峻,施每供5天停2天的限水措施,也是可以理解的。缺水期,大家需共,且旁要做好水措施。但是,在於:「停48小是的停水措施?」
在思考前述「停48小是的停水措施」之前,我先了解一般自水用的水法上的定。依法「自水用用水」第六(原法http://wralaw.wra.gov.tw/wralawgip/cp.jsp?lawId=8a8a852d1fb0edb7011fca16492200ad)定:「蓄水池容量用水量十分之二以上;其水塔容量合用水量十分之四以上至二日用水量以下。 」若解法,各用的水容量包括蓄水池及水塔容器的容量。一般情下,自水供用的水是先流蓄水池後,再由抽水抽送至屋的水塔(可能是自家用水塔或社的公用水塔)存,然後再流各用家(用自水系示意如下)。

依前述法定,各用的水容量只有0.4天至2天。而且由於水塔的水是用抽水抽送上去的,水塔水位降低到某位置抽水才起送水,意即停水蓄水池及水塔不一定好都是水,所以的水容量事上要再折一些。此外,一般的者大多用1天的水容量,但可能也有少部分只用符合法最低的0.4天水容量;至於有2天的水容量的用,估所比率可能很低。意思是,若是停水24小,大多的用可能不至於水可用;但是若48小停水,後面的24小水可用的率就大大增加了。
用水容量不足,一般人加水塔或置水桶水用,但能增加的水容量竟也是很有限的;若是48小停水,可能是避免不了水可用的窘境。且,有些水不是由水桶就可以解的,例如需要必要水的水器,因此洗澡可能就成了大(除非在瓦斯上一一地)。若真的如台自水公司所通知的停水方式施,我在就可以想得到,104年4月2日(停水的第二天)晚上,多用回家洗澡才水可用,打台自水公司抱怨的可能不少,而且自水公司的水可能即使四奔波也很及多用的需求。
部水利署宣布的每自水「停2天」是目,但是台自水公司「48小停水」不是唯一的方法!什一定要一最差的方法呢?考量用的水容量,若是用「各停1天,每共停2天」(例如每一、四,或每二、五)的方法,我想於十用生活上的影或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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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以上是我於2015年3月27日反部水利署和台自水公司的意(不含,因他是行人,看文字就可以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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