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政策助重返社
文/林玉
俗「家暴法」的《防及打家庭暴力法》生效三年,政府公告,「法律行理想及」。根自己接的案,算是情,起在有人警家暴,警方不再像十年八年前一,不情由就喻「夫妻床打交床尾和」,而是主向案人介支援制和Call社工助,我接的一案,是因警方引介才知道澳有院舍收容家暴受害者。
不,因年「家暴法」通有提交「法律告」的要求,中的一伏是告要明是否需要修法,所以次社工局如期完成告,中的一重是「件提修法」,中的主要理是「分析法院,一判家庭暴力罪的案件有四宗,取司法解的案有一宗。」
以字,我同意目前有足支持,必要立即修改量刑或具法律文的佐。不,公力家暴的介入不在司法面,根告,截至今年6月,政府共接3,500多宗通案,大部分涉及家庭或家庭突,些案若可以好好整理,也可以更多政策面的改善措施。之前自己接的案例,比明需要的心理支援和重返社的助,些不用修法只需要化政策的工作,是有需要提上事日程的。
文: 原2019年10月10日力副刊「事政」
: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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