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治期就是最佳
文/林玉
政府近日公布委香港研究完成的照者津可行性研究告,告「在本澳推行照者津政策的基及尚未成熟」,建要完善有的系性政策框架及服系,希望用三年的去推政策。
告指出政策的三大,其中包括一、清「照者」的定;二、定「被照者」身心健康;三、推出相法的管制。些,其都是「照者津」大名目下的政策推行可行性研究,中著眼的更多是涉及政府行政技上的可行性,也就是推行的行政技困,特是政府著眼的是照者推大津遇到的界定管,而於如何具地去克服些,於者、疾人士、早童等各人群照者支援的治方法,亦似乎未有方案。
最早提出照者津的、需要照特殊童的弱家庭,他既要夫妻一人去工作,又要因子女的早等,面巨大的精神,在求已提出了年,要再等三年的政策推,年後又三年,初出生的小孩,在都就快六了,零至六的早金期即去,日最急需援助的小朋友,在最需要援助的候,一房充盈的政府,做的是告我有甚技困,而不是研究如何解技困。唉,我要浪多少,要蹉跎多少月小朋友的金治期?
文: 原2019年06月06日力副刊「事政」
: 力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