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避免的失
文/林玉
早前在一到深建界人士澳的建量,中有人及澳的屋量,其中一位工程了一,他提到一「行回的屋屋苑的故事」,大意是,政府事先自行了屋再找人建,政府的考不周,大外要求用大做面,但澳潮,根本不宜用大,但政府工程的定是不允建商改原的,果是建商明知那不是好的,也要硬著皮跟著建下去。最後一如事前的,真的出了甩。
到故事,即明白,原有些政府的失,真的是事前已知道,要眼白白地看著生。首先是出,如果是400多年前葡人的候生,我可以理解,因不明白澳的候;如果生在十年前磁明,我也能明白,因物料的特,以及澳是否用很陌生。可是,明明已累了,明明在建期已有,甚有制能作出改正?
最近政府透露多屋即始,包括今年中初步新城A四幅土地的屋,了保屋量,局理往日公共房屋出的各,相人妥善商,定完善的改制,求改善、建等,使市民能上、安居。
文: 原2019年04月24日力副刊「事政」
: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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