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重新定地及公告土地值 10月1日至8日8公明

【互媒/者 林明佑/彰化 】彰化115年公告土地值及公告地於115年1月1日公告,各界了解地整作之理情形,泛集民意,本府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14年10月8日止,分於本8地政事所召「115年重新定地及公告土地值作公明」。

▲115年重新定地及公告土地值作公明理次、及地。(彰化政府提供)
地政表示,明除向各界明地查、段分、最近一年地外,同藉此取各界人士之意,由向交流整成告,作提送本地及地委地之考。
明(115)年1月1日逢同理公告土地值及公告地作,其中公告土地值作徵土地增值之依,而公告地作徵地之依,者均民益息息相,民如欲了解所地、地理情形等,竭迎加。公明理次、及地附表。
- 者:互媒/者 林明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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