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都局受理租金租屋媒合 助受重建
者昌/台南

受到丹娜重影,南市溪北地多老建受,市政府各局已全面行後救原工作。助受市民速恢正常生活,市府都局置三服,提供租金申及租屋服,受居住力。
都局林川表示,便利受就近洽,都局布七股公所、麻豆曾文市政景及新公室受理服,助符合格的受申租金,每每月可2,000~4,000元不等,依「受明」再加1.2倍,解眼前居住急迫力同租屋。租金格包含申人本有籍之成年人,於南市租房屋、家庭成(即申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自有房屋、家庭成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年度公布之最低生活3倍(南市42,690元)、家庭成均未接受政府社住宅及出租住宅或其他住宅相助;受家庭成持有房屋如面占整面五成以上,定情形可自有住宅。都局持各公所、相局保持,全力支持民度,洽06-3901347。
都局表示,目前市府亦委家包租代管者提供即租屋媒合服,包括兆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6)220-0022,免付:0800-666-444)及大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6)299-7373,免付:0809-090-879)。民如有租屋需求,皆可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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