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消保共同公布市售「香品」商品果 品符合家 安心使用有保障
人祭祀民俗活,常燃香、香、塔香、香粉等香品行拜拜祈福式,了保「香品」商品安全,部局行政院消者保合作,今(114)年上半年於北地之香及路等售通路,15件香品,依家CNS 15047「外」、「甲醛出量」、「重金移量」等「品目」,果全符合定,示市售香品品已定;另依商品示法查核「中文示」,果有中文示、未示商、原地、主要成分或材、造日期等不符合定之情形。
局表示,「香品」非局施商品,惟消者益及安全,局市上流通商品,每年度均有市查,倘不合格者,依相法理,同呼商依定落商品安全及示正,以保障消者益。
局提醒,消者香品,注意是否有完整中文示;使用香品及燃,避免在口或扇附近香,等易燃物,保持所通良好,以防止香灰散或引火;另防止生或食等意外,於使用後洗手,且勿童或物靠近燃香品中的香。
局一步明,「中文示」不符合部分,已造商或口商所在市政府,依商品示法要求者限期下架或改正,目前相者均已完成改善;另已用品等公助向所宣中文示相定,香品列今年度案示查核目,以化商品示正性。
言人:部局 翰璋 副局
:02-23431700分1621
子件信箱:hc.hsieh@bsmi.gov.tw
人:行政 弘 副
:02-23431700分1211、0920-149023
子件信箱:ch.cheng@bsmi.gov.tw
新人:秘室 文 科
:02-23431700分1683、0905-286250
子件信箱:louies.hsu@bsmi.gov.tw
局表示,「香品」非局施商品,惟消者益及安全,局市上流通商品,每年度均有市查,倘不合格者,依相法理,同呼商依定落商品安全及示正,以保障消者益。
局提醒,消者香品,注意是否有完整中文示;使用香品及燃,避免在口或扇附近香,等易燃物,保持所通良好,以防止香灰散或引火;另防止生或食等意外,於使用後洗手,且勿童或物靠近燃香品中的香。
局一步明,「中文示」不符合部分,已造商或口商所在市政府,依商品示法要求者限期下架或改正,目前相者均已完成改善;另已用品等公助向所宣中文示相定,香品列今年度案示查核目,以化商品示正性。
言人:部局 翰璋 副局
:02-23431700分1621
子件信箱:hc.hsieh@bsmi.gov.tw
人:行政 弘 副
:02-23431700分1211、0920-149023
子件信箱:ch.cheng@bsmi.gov.tw
新人:秘室 文 科
:02-23431700分1683、0905-286250
子件信箱:louies.hsu@bsmi.gov.tw
- 者:部
- 更多政府消息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