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火警遭 消防局提醒勿用119
、故打消防119案依法。
台中市政府消防局於今年8月21日21接井一名男性民打119案,住家生火警,火猛烈,求速派遣消防前往救。消防局後,立即派遣消防人前往理,惟到後未任何火,屋主也明表示家中火警情事。通事人作,案119情事,已反消防法第18第2定,依法裁新台1元,藉以警惕。
消防局福佑表示,依救救指中心,今年1月至9月共量286千通,其中效高142千通,占通量近五成,其中多、酒醉、精神常或意之通。此情事不重影民正案益,也增加消防人勤,延真正急案件之救援作。
消防局指出,於119派遣告後仍意故打或用案者,依消防法第36定,故打案或火警、害、人命救助、急救情事,以新台1元以上、5元以下,以公共安全及案秩序。
消防局,119是守市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救援管道,每一通案都可能乎分秒必的急。若有民意或故打,造成遭占用,不影其他真正需要助的民案益,也浪的救救源。提醒市民必正使用119,切勿以身法,以免受,急需助者能即得救援!
- 者: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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