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院院通中央三非署局所之中央四()的一(派出)位主管列等整案
考院院今(4)日通,中央三非署局及部分署局所之中央四(),上限任第八等的一(派出)位主管,通案性整任第八等至第九等,以合理反映些第一位主管所的程度,有助於激及留用人才。
考院表示,有中央政府部所的三,因它的法定相泛,而且了提供各地方的公共服,置所的四(),作行部及直三,地方政府等行相的通,部的推,扮演著第一角色,民益也有相的影。所以,些中央四()的一(派出)位主管所有的程度,已以往重。
考院明,於中央三署局所之中央四()的一(派出)位主管列等通案整案,已先在今(114)年5月8日考院第14第19次通,且多已在同年8月1日生效,有54的相可行整。此次是再就中央三非署局及部分署局所之中央四()的一(派出)位主管,上限列任第八等者,通案性整任第八等至第九等,有41的相可行整,於115年2月1日生效。
考院一步明,本案後由部以通函方式,知相主管,其以修正制表的方式理,待完成修程序後,相一(派出)位主管的列等就能高到上限任第九等,以合理反映其所的程度。
- 者: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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