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禁伐金如付地方政府 守山林保障族人益
於113年6月24日公布《原住民保留地禁伐例》修正案,自114年起,禁伐金由每公新3元提高至6元,依法行政是法治家行政利的重要原,113年11月7日行政院卓院立法院朝野商,完程序,依循算法第91、政律法第5之法定原,理追加算予以支,原民行政院主相於本(114)年3月10日向行政院送出追加算,立法院立法委通商後三通,在114年9月17日公布,23元,於(今日)10月2日如付地方政府,落公依法行政律、保障族人益的使命,族人生得固支持。
原民,截至114年9月底止,已有超5.2名族人完成申,合格面8.3公,金49.8元。政策不助族人持基本生,更在境永、山林保育及防等面向深效益。禁伐金的放,落了「尊重原住民族史情感、兼境保」的核心精神。
曾智勇LjaucuZingrur主委指出,禁伐政策是益保障自然保育行的重要措施。未持精相制度,部落心,保行效能持提升。此政策也象徵政府部落共同守山林的心,族人在域中能定生活延文化。
原民特感、行政院卓院立法委禁伐政策推的高度重支持,亦感各界本政策的注肯定,大家共同守山林源,保原住民族世代安心生活,手向人永行的景。
- 者: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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