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一明「部落公法人」推原
原住民族今(30)日於立法院召者,呼原民在本年度公告「部落公法人置法」或「行置法」。原民表示正因法部及立法院法制局指出行法律於部落公法人的授不足,了部落公法人不因授而停不前,才藉由「部落公法人」,累制度作,作後法制修法依。
原民表示,避免逐提耗日程序冗,影效源整合,兼族群域的多性,基於多合件估而遴都、望、林、大武及撒固等五部落首波象。未倘大推,先考量入其他不同族群域之健全、具高度展力之部落。
原民,「部落公法人」制度不是法律形式的,更乎原住民族的集主性多元文化。若起初即一制全面用,使先天件弱的部落面困,甚至被制度排除。避免落差效,段「先行、制度共、修正」的方式,以保部落公法人制度推出能各型部落。
原民最後指出,容聚焦部落部治理制度建,初期作直接部落接洽,不涉及地方政府法定更,倘操作中生交或摩擦,亦本察整的重要面向之一。也持整意、整,部落、地方政府及社各界手合作,共同推符合原住民族群客需求具有文化的代治理制度。
- 者: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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