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民收查算力 提4明督不容

CNEWS流新者邱臣/台北
花4日行定期,府所提明(115)年度算,未被程序委依法排入程行查,致法在本次定期行使查督政算的基本。此,花民表、出4明,要求府於12月前,完成算修正公算,保查程序如期行,花建不再被政治架。
民提出4明,第一是「查即民意督」,依法代表民督政、查算,是民主政程序最基本的。,任何藉由程序手段延宕或排除算查,均成督的侵害,也及民的知情信任;府共同制度作,不得任由政治操作制的合法。
第二「重建不能成政治操作的」,光洪受急需原重建防工程,依《太鞍堰塞湖後重建特例》完整列公;若以「重算」由拖延查,不影建,更波及各算度,造成整建。要求府於12月前完成算修正,公算。
第三是「程序不成箝制政的工具」,程序委的在於程、促,而非作限制查查的制;席提出休息、要求算以保障查,遭忽化。,此破程序正性,亦及整公信力,程序必民主服,而非成政治制的手段。
第四「呼三方共任、恢正」,府立即提供完整、可供的115年度算;保障所有依法行使查,公修正方向程;媒民有要求透明、效率。若算查仍遭延宕,民保留取一切政治及法律行的利,捍民意、守地方政後重建正。
民,花的重建不容拖延,的督不容,人民的信任必被尊重,任何妨透明、拖延救援的行,必依法追究向社公。
照片源:Google Map街景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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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邱 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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