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球被「租」一年半收12!美雅痛批:利特定、教育局重失!

【今媒/者李祖】
高雄市美雅今(4)日在中揭露,高雄某市立高中竟校5面全新的球,以「一年半12元」的格出租一,且明定地限承租方的使用,一般民不得入。美雅疑,起事件不疑似利特定位,更重背校放原。
美雅指出,根《高雄市立高中等以下校地使用管理》,校出租地的租金依段、面及使用算。以校的5面球、期一年半的租期推算,即便以最低估算,租金也三百元以上。但校竟只收取12,金相差十倍,明反合理收原。
「校少收三百,等同於白白放改善教境的!」美雅疑,校何意以如此低出租?是否背後另有利益?
美雅一步指出,民向她情表示,放後前往校打球被,理由是「整球都被包」。查得知,合竟限制地「供承租位使用」,直接一般市民的使用。
美雅,高雄市政府期推校放政策,希望校成社共享空。即便校地出租,用於活,些租金收入也能挹注教育基金,用以改善教境。她疑:「果在出校自租地、排民使用,教育局不督,拖了月回,不是包庇是什?」
依定,凡校地期出租、租期超半年者,校教育局核准。然而教育局竟此案全然不知情。美雅痛批:「起事件暴露教育局督失的事!的校都依法申、依法收,什只有所校例外?教育局市民一交代。」
美雅最後呼:「校於全市民共享源,不容少以低期占用。教育局若不查,就是在容利、放任法。市府正此事,校回公共、生民公平使用的利。」
此案高雄市教育局(4)日表示,校租借地依《高雄市立高中等以下校地使用管理》理,本案於114年9月上旬接民情後,始得知某高中租借地疑,即介入查,方知校解校球放管理,民地租借契,自114年8月1日起生效,且契部分文前定不符外,亦函市府核可後即施。教育局清任依定究,以民使用益。
教育局接民情後立即介入查,於9月18日要求校止契,校已於9月22日正式止合作。教育局於9月30日派前往校地了解情形,督校方及改相作。
- 者:今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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