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我,我想我都已忘了他已到我家渡近八月的。是他第一次家久的吧,我想。陌生到熟悉;小心翼翼到恣意,我看著他的一切生活。我的家是向曝的一好境,只要落地窗拉,徐徐吹拂,他便身慵的眼抬接受光流般的照拂,若他空置,以好一派加州情的天日光浴,存存的呼著息,嗅著光的滋味。
截至目前止,到我家最麻的是他多而又多毛茸茸的,我得常性的他梳理他最令人的一身皮毛,他身的雄姿,著尊在屋宇的每角落,在他行之路,我得隔一段就做打的工作,所留下的毛皮痕,著起舞。此,近似那些在香榭大道,廊拱街角的法子民,悠的如同班雅明下的「lounge l’izard」。生曾如此告我,他最大的忌,爬梳腹部的毛皮,遭受他的攻撕咬,他捍自我的能力,可非瘦小女子如我可以控制。就在他到我家初期,曾我血流如注的求,挨了一破疫苗。
在我常性的光,除老大的陪伴外,然,我了另一我的男性,只要是我床一角,他也趣任性的趴在我的本上,告知我,他的眷。在我忙碌作的同,有不意他正瞠著大眼,仔的察你的忙碌;有冥思晃的我,穿梭好房,是在步履之後,跟前跟後、跟跟出,也在我出回家首先房迎迓的是他的大眼。他格健、任意性,撒黏,偶而他呼,也情回,表示他重著存在之於他的重要性。甚至是,在他的身,他的痕留在的上,表示著跟其他人的不同,直就是完美的男性表徵。
如果有人最近乎人性的物,大概便是我家的相守的咪了,有仔凝睇他柔的眼,人一般的魂之窗正活活的之望。除非是曾被一些的俗箍咒所束,否,他遇的同,他正是用撩人的姿,完成的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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