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苗栗大埔地徵事件落幕,出寮也有似的徵收案即生。政府以景,展光的名,在完全有告知居民的情下,由行政院直接核定了一「改善庶民生活行方案促北角海岸地土地利用暨景貌改善事」
目前已行二案,如果不是意中被民在政府中,大家被蒙在鼓,是到住民益,也到整北角未展的大事,政府打算什候?是生在2010年的台,一即建百年的民主家,一苦民所苦的政府。件荒的案子,庶民生活如何被改善?我完全看不到;反而要心政府即用法,居民安身立命的幸福
政府在3月的新稿和文宣上都以台二的景保主,民以案子是了沿岸景,及吸引外旅集主,事上,整段徵收的面超400公,加上景保,徵收面有710公。乎整寮的平原地都被更建用地,而靠海有景的土地即在11月先售做旅用地。我了在地居民,他完全有被告知,自己生活的土地即被掉。也就是作已是行式。
玉村的田寮洋地是人最心的,原本是良田也是地的田寮洋乎全被更建用地,在地人都知道,田寮洋是溪河的洪水平原,有洪水的作用,本就不被,如果田寮洋被填土建地,以後遇到大雨,整寮一定汪洋一片,甚至上游的溪也法免。
之前府承的治水方向完全是背道而。影到全流域居民生命安全的事,竟然也在黑箱中行。
知道件事,一星期的,各界心的朋友我整理如下:
正性:
1.不是公共工程能否使用段徵收?
2.有公明就圈地,是否法?
3.先售再徵收,是否法?
4.高又低徵收,是否有公平?
5.案何是交通部光局下的北角管理?不合常理,原因何?
必要性
1.之前北角已有旅BOT案,因成效不好,已一次移,是否有列入估
2.次又新增5旅,是否有效益?(一)
3.核四的是否列入估
4.全建地,是否造成土地浮
境:
1.田寮洋及溪河沿岸洪水平原更住宅用地,恐影整流域排洪功能,造成更重的水患
2.海岸放大型旅建,沿岸生的影是否列入估
3.田寮洋是北角重要的候移境地,有近300(在增加中)的,超台所有的一半
4.田寮洋是台北的地生教育外教室,表示政府同其生地位,全面建地,政策互相矛盾
5.寮的自水位於溪河下游,除了供北角地居民使用,也提供部分基隆市的自水。全面後,水必定有面影。
6. 配合,部分限制的山坡地可能因此解,政府的作法人法苟同
居民益:
1.政府把景好的土地,世代居住在那的居民不反而分配到淹水的田寮洋等洪水平原?
2.40%「抵地」,存在著以低徵收,要原地主高回的陷阱,政府有清楚。
3.政府以景、展光的名,意圈地,居民完全不知情
4.等景好的地也是居民世代生活的土地,道一定要有的光客才能享有,居民只能搬到的地方去
5.寮土地使用,期受法令限制,政府以解民怨理由,先徵收,再一次解禁,只州官放火,不百姓的作法,居民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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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平原地乎全在此中被更建地,山丘陵仍有多地,但是多梯田,耕作不易;若建地全面,民地可耕,生活型也被迫改,也村居民的生活胳,年者造成大,政策不,也在村。 7.失去地的民,保的益也失
一: 有旅有多疑:
在6月的招文案件中,原只有A、B、H三有旅(取自:政部_段徵收公共工程 0990820115-事核定本page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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