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市群服主任汪英(中)陪同半菲律籍移工疑仲介雇主做法,向部情。(者邦平)
〔者邦平/台北〕《就服法》去年修正,通移工台3年期可免出,半大的移工指控,仲介公司在他即期前告知,要下意先回菲律再回任,心是虎山的陷阱。
菲律籍的移工A小姐1月13日就3年,她,之前班也她表不,先聘,仲介上月6日和24日各一次卷,第一次查告他,如果要留下就勾「留任(rehire)」,要回就「不留任(no rehire)」,第二次查多了一「回任(return)」,口要留下就要勾「回任」,但文件上著是「期後返菲」,原因有想休息、健康因素、婚等目可勾,意再回公司上班,但要手,就怕下後再也回不。
A小姐,她年台了仲介75000披索(55500元),曾去有人回再要55000披索(4元),她希望留在工作,明明法律通了,不懂仲介和公司硬要他下「回任」的用意。
桃市群服主任汪英,民政府修法移工3年不用出是德政,一旦出境恐怕要被仲介一皮,部定原雇主2到4月前是否聘,公司在15天前才告知不聘,通常公司都向留任熟手,少流、增加能,者的作法真是人疑,在很多外仲介碰上移工要聘,想法又收2到6元,更人有想像空。
力展署外管理薛忠表示,事人述的令人不解,看不出雇主有何好,目前得知有3人投,不需要行政查了解情,若仲介有反定收,重10倍至20倍停,《就服法》去年修正後,部在11月17日布新的作,雇主有任在外3年期前2到4月期聘或期,不聘的外有可以找新雇主,不在新定上路初期的空窗期可能出不足2月,予性。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