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卷之三(角集)
<篇名>牛(脾大小,兼通膀胱)-1
牛,味辛而苦,寒,有毒。有黑、白二,而功用一。入脾大小,兼通膀胱。除壅急,及痃癖毒,利大小便,水,。但迅利之,尤耗人元,不可用。然不言其所以不可用之故,而概置不用,亦一偏之也。
【白解】
牛,味辛而苦,寒,有毒。有黑、白二(俗二丑),但是功用都一。入足太脾手明大,手太小,兼通足太膀胱。除壅急,及痃癖1毒,能通利大小便困,同水,有效。但是迅利,特耗人元,不可易使用。然不明什不可用的原因,一律置之而不用,也是於偏的法。
夫牛利下焦之,於血中水,相宜,不能上焦之。於中水,未有不元者也。李垣辨之至明,似容再辨,但未及中焦也。中焦居於血之中,牛既利血中之水,安在中焦不可半利其血中之水乎。嗟乎水乃邪也,牛既能利水,分血。但水下受,凡邪下受者,乃外之水邪,非之水邪也。牛只能外之水,而不能消之。上焦之水,乃不能化水,故水入之而作,久水,故用牛,往往更甚。下焦之水,若是,用牛迅逐,亦每功,上焦正相同。是真正水邪,用牛利之,始效如。可,牛只可治外之水,而不能治之也明矣,非止治血中之水,而不治中之水也。
【白解】
:牛利下焦的水,於血中水,相宜,不能上焦的水。於中水,有不元的。李垣在部分已辨明得非常清楚,似乎已有可再充明之,但有及中焦。中焦居於血之中,牛既利血中的水,怎在中焦不可半利其血中的水。
答:哎呀!水乃邪作祟,牛既能利水,何必再分血。但水下受,凡是邪下侵入的,乃外的水邪,非的水邪。牛只能外的水,而不能消的。上焦的水,乃不能化水,故水侵入後而,久了之後就水,故用牛,往往更重。若是所造成下焦的水,想用牛迅速逐水,也是往往有功效,上焦的水正是相同。只有真正外的水邪,用牛通利,才效如。可,牛只可治外的水,而不能治的也明,且非只治血中的水,而不治中的水。
然,外之水之水,何以辨之?亦辨之於皮而已。外邪之水,手按皮肉必然如泥。之水,手按皮肉必按起,即或按之不起,必不如泥而可捻也,按之或起或不起者又有分,
按之即起者,而有命之火也;
按之久而不起者,而少命之火矣。
按之如泥者,必用牛以水;
按之不如泥,而或起或不起者,必用中先天之,而又加健脾胃,以益后天之,始能奏功。倘亦用牛,特耗而已,有利水而亡者矣,可不慎乎。
余所以表牛之功,而辨垣之也。
【白解】
:既然如此,外的水的水,要如何分辨呢?
答:也是皮分辨而已。外邪的水,手按皮肉必然如泥。的水,手按皮肉必定按起,就算按之不起,也一定不如泥而可捻成一,按之或起或不起者又有分,
按之上起者,而有命之火也;
按之久而不起者,而命之火少且微弱。
按之如泥者,必用牛水;
按之不如泥,而或起或不起者,必用中先天之,而又加健脾胃,以益后天之,始能奏功。若是用牛,不只是特耗元而已,可能利水而之失去性命的可能,可以不慎!
就是我宣牛的功效,而一辨明垣的之。
牛治外之水,而不治之,余已明辨之矣。然而牛治外之水,又各有。夫外之水,有下而外入者,有中而外入者。下而外入者,乃而入也;中而外入者,乃腰而入也。世人只知外邪之水,而入,未知腰入也。入者,其先,人易;腰入者,其腰重而,人也。水不分腰,而概以牛水之,毋怪其有效有不效也。然用牛之法,又可不分之乎。凡治水入者,用牛、甘遂以消之。若水腰入者,用牛於白之中,一而腰重除,再而平,三而腰俱利矣。
【白解】
牛治外的水,而不治的,我已明的很清楚了。然而牛治外的水,又各有不同之。按理外的水,有下而外入者,有中而外入者。下而外入者,乃而入也;中而外入者,乃腰而入。世人只知外邪的水,而入,不知道也腰侵入。入者,其先,人容易辨;腰入者,其腰重而,人以辨。水不分腰,而一律以牛水之,就不能怪它有有效、有不效。那用牛之法,又怎可不分水邪入侵的部位。凡治水入者,用牛、甘遂消除。若水腰入者,用牛於白之中,一而腰重除,再而平,三而腰皆通利。
1:“痃”“癖”是候,但上通“痃癖”。“痃”是形容的旁有筋扛起,如弓弦,大小不一,或痛或不痛;“癖”是指匿于之的,平摸不,痛摸之才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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