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卷之三(角集)
<篇名>沙(肺、肝)-2
沙治疝之如此,而余更有焉。沙治疝,必多用以益,少加野杜若根佐之,乃奏功更神。有沙君,又得杜若根攻邪佐,乃攻用,又何各疝病之不拔其根株哉。
【白解】
沙治疝的道理就是如此,而我更一步明。沙治疝,必多用益,少量添加野杜若根搭配,才能更好的效果。有沙作君,又得杜若根攻邪作佐,如此攻用,各疝病又怎法根治呢。
或疑沙益,,何以仲景公不入之於地丸中?夫地丸中之若干,皆入之中,沙止肝、肺之,所以仲景夫子不取也。肺之母,肝之子,子母可以同治。然而既欲,又母肺,又子而肝、,於子母之,功力反分而不全,故不用也。
【白解】
疑沙益,,何仲景公不加入於地丸中?
答地丸中的些,都同入之中,沙只能肝、肺之,所以仲景夫子不取用。肺之母,肝之子,子母可以同治。然而既想,又母而肺,又子而肝、,於子母之,功力反而分散不能集中,所以而不用。
倘或肺大,不妨加沙,同冬、五味,入之丸中,肺之治;倘或肝大,不妨加沙,同芍、,入之丸中,肝之也。
【白解】
倘或肺大,不妨加沙,同冬、五味子,入於丸之中,肺同治;倘或肝大,不妨加沙,同芍、,入於丸之中,肝同治。
或沙五之,先生只肺、肝之二,前人之大殊,何也,神非?曰神未非也,神言安五,而非言五也。沙固能五之,何以治肺、肝乃效,而治心、脾、不效。安,各有也。安者,之;者,滋之。用沙五者,心、脾、言。用沙而滋者,主肺、肝而言之也。用先不知五之所益,何以治病哉。
【白解】
沙五之,您只肺、肝二,前人的法大不相同,何如此?道神氏有?
答神氏有,神氏安五,而不是五。
沙既然能五之,那什治肺、肝才有效,而治心、脾、效?
答安,各有其意。安,是形容的名;,形容滋的名。用沙能使五,是同心、脾、而言。用沙而能滋,主要以肺、肝而言。用不先知道五有何益,那要如何治病呢。
或疑沙,不必其也。嗟乎。用不知腑,又何以用乎。知腑而用,尚有不能取之,不知是何之,而昧昧事,毋怪其用之功也。
【白解】
疑沙原本就可以,不必深究它可以哪一?
答哎呀。用不知道入哪腑,又要根甚用呢。知道物能入哪腑而用,尚有不能取的候,何不知是何的,在不明白的情下用,怪用有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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