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慢步或走散步都是一人也不得如何,因都是半迫的走;一直到有手的象後,走路的目的不再只是或散心,而是添加了一形的成份,是以前所感受不到的。
我去公走走吧,好,手就的走,可以有,也可以不的漫天聊,走累了就找地方坐坐,原就是「浪漫」,其是不可言喻的感。
或代部份的值浪漫是建在金之上,像光大餐、999朵花等各式各伯送的西才算是,但我在想感能多久呢?在下之後呢?是否就消逝的影了,人而言,美好的感是要能而起的,不要特去想,能要一直分泌快的息,也不需要太多物的享受,人感受美好的感,才是真正的浪漫。
文章定位:
人(311) | 回(0)| 推 (
0)| 收藏 (
0)|
寄 全站分:
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