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全身心障童教育法案(1975),又94-142公法,是全美理特殊教育最重要的法律依。而1986年所的身心障童教育法案修正案(又99-457公法), 此一修正案主要目的是全美出生到三之身心有障的幼提供早期介入服,以及3到5之,身心有障的前童提供前特殊教育相服。各州理早期介入的行政有:委(政策建),另一是(行政策)。化家庭服(IFSP)的行是早期介入方案的核心工作,也是99-457公法的重。
七、心得:
家特殊童提供特殊教育,就有了特殊教育行政。特殊教育越,越需要特殊教育行政的服,特殊教育萌芽之初多(人很少)在住宿校就,故特殊教育行政至。特殊教育事後,越越多特殊童接受教育,尤其『融合』的理念影特殊童的教育安置甚大,多特殊童能安置在普通班中,和普通童混合就,因此,特殊教育行政和一般教育行政的便益形。
特殊教育相重早期育的念,我的特殊教育法第九定特殊教育向下延伸至三。特殊教育法施行第六亦有相定,但是未有像美99-457公法明的如此。99-457公法中提到早期育的年由零始,各州都必成立理特殊教育早期育的位,其工作性加以妥分,事一。反特殊教育法定三才始接受特殊教育,三之前由系理,教育念和念的不一致,往往教育的金期,早期展影著一人未人格及各方面的展(例如:知、言、情等)。同期也是幼展力最大的期,因此如何及早提供各刺激促使幼在金段得到的助就益得重要。早期育是一整性的服,除了包括於案本身的展促各服提供之外,於家庭的服是同的重要。
除了特殊教育的教需要努力外,一般教育行政及教亦特殊教育行政架有所、分工,解特教理念和精神,如此才能真正造出最合特殊童受教育的所,才能教育均等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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