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氏(1895-1986)是二十世印度最重要的心,13由「通神」,被是救世主的化身,到英接受教育,1925年悟道,1929年他在一演中解散他立的「世界明星社」,他持真理是路可循的,不能透任何宗教或法而到它,因此他拒任何宗教,也拒「世界」的形象任何追他的徒。
克氏教的核心在於「自我察」,要改世界,要改人的意始,因「我就是世界」,世界上各象都是人心的反射影,所以必刻刻照自己的心,才能醒、。他主人必拒任何形式的威,才能真正「察自我」,得到全然的自由智慧。「自己」就是通向真理的道路,完全的、立的面自己,依任何的家、知、宗教、威都只是人性的偷,人必面自己的「本面目」,而只有「自我」消除,才能悟性。
我在二十一世始後才接到克氏的思想,受到很大的,也是我人生中截至目前止得最敬服的哲理。然而也是一套最理解的道理,因它直指人心,我的心是由那多、知自我意而形成,解些意念是多不易!
而我的智慧不足以解多人生的,比如:面不公平的事,怎?面暴力,如何解?社上的任何制度、法律、道德都法消除不公平暴力的,於是宗教些以理解的提出了一些解,譬如:因果、命之力一的法,人可以接受某解使自己或接受,甚至因此得到某些超。
然而些真真切切砸到我面前,我感受到比的震撼悲,一富重量的棒喝:「我要如何思考些呢?」就?就接受宗教的解?就可奈何?就不去想?就想像克氏所的智慧能否解?就求各知和力?些好像都不行。
人只能改自己,法改他人,但是人有互相影的能力。要如何解救一落迷途的心?要如何避免害?要如何解苦?要如何思考一切?我只能探索些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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