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明,法律事所前合夥律,台知名的律。他2006年至今,得「洲律」(Chambers Asia)和「太法律服前500家事所」Asia Pacific Legal 500出律,生涯功彪炳。
今年12月,冀明收刀入鞘,退出台北市律公,有律公格,他此不能再代表任何人行。他高25年月打造的「刀」,走北京,展新事,台北之前,他下了《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踢爆他看的司法黑幕。
「正只是一理想,它不是就存在的。」冀明奈表示。
最近年,冀明遇到的一案例,正可以明司法怪象,如何影判果。
2004年,冀明接到一宗保理官司的委,委人原本海外工保了高,工生事故後,委人要求保公司新台12元,保公司以不合合定由,拒理。
冀明接手,委人一,判容多是抄控方律出的子,方律把的焦放在定告上。
冀明到地,相人之後,出定告的公司,然是由投保人指定,但在出具告前,保公司竟然有法定公司更定人,修改告容。而且定公司在出具告前,竟先跟保公司,告知告容。,冀明二。
但案子上到最高法院後,冀明遇到他20多年碰的事。因不庭,冀明只能透申卷,得知法官的裁和方的容,但他申六次卷,六次都准,最高法院的答案是,「卷宗仍在法官手中,是秘密分案,我法要求法官提供卷宗。」
不能卷,法掌握案情,更法,冀明,「是我20多年以,遇的事。」
多久,最高法院回二法院重,第一次法院仍判冀明。想到,再送回最高法院重,最高法院不但退回,更越不重新查事的限,直指部分定告容不可信,要求下法院重。一次,二法院最高法院意,冀明。
冀明收到判,才突然,判上明了那位最高法院承法官的名字,多年前,冀明的另一位事人告冀明,他曾送位法官。「都是市井小民(互告)才有正,碰到大粗的人,正就很,」冀明息,「法再多,也比不上金。」
「不要便打官司,你的法官不永是好法官。」冀明指出,司法界仍然有不少清廉真的好法官,但只要碰到一法官,就可能扭你的官司果。
「如果非打官司不可,你一定要用心,」握有、看懂法,些都不,你更要看懂法庭上的人性百,才能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