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花北上的姓大生,去年(2016年)12月在超商打工,接到,方假借公司查的名,指示他出了17元的,害超商失,店跟名工生不,簿公堂,大生的母不,何失17,被索30,不店反因要算利息,甚至指控方侵占。
穿著超商制服,在店走,名姓男大生在超商值大夜班,想到在12月中,接到,嫌犯假冒公司人要查,要行核,真了有超商店章的公文,接著假主管又打指示他,工生照做,店家因此被走17,不事後超商求30,他花老家的得很不平,方上法院。
姓大生母:「我想到他存信函寄,17竟然成30,真的很欺侮人啊,你大家不得他很份。」
姓大生:「任分配的,就是我知道我有,我自己上受,可是你有做好教育,我得你也一任。」
超商店先生:「17是他被欺的金,那30面26,是我去借造成我失的部份,17的利息每月是2500元的利息。」
先生拿出器面,控男大生侵占,在12月16日天,台收拿了400元,在超商後方的公室吃超商的食物。
超商店先生:「他整被的程,影面中的程,老真的很不符合常理,所以我才往前去拉影,才他有做票拿,有拿收的,或是吃西的情形生。」
姓大生:「他我拿期的食物去吃,可是事上,那西就是已期了。」
男大生的母子抱不平,否子有拿超商物,如今整起案件已入司法程序,的去,以及超商失的金到底怎求,求多少才合理,得法官筋了。(民新政、周婉菱、李志花-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