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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040830/46/xn3z.html 【探】希望李昌的「」比「政治判」高明◎金
《【台日 】 刑事定家李昌「319查告」然青,未公布。不,李昌在接受媒,夸夸而,先透露了一些。到底份告能不能原事件的本末?看不能,因不足。》
第一段,起不失公正!
《李昌公表示他的「告完全由」,既然「不足」,所以也只能「其在我」了。李昌一再不政治角度出,但是也一再重申「319案不是政治」,因「政治不使用的火力射工具,使用的枝火力非常大」云云。到底是「查」之後得出的,是依「人」而的「推」?老,李昌此,恐怕已失去「家」依「法」的原,而入到政治判了。》
第一,「其在我」此用可,好似李昌先生怎就怎,反正由他主意解一切及真相,未免及李先生之名望及地位。
第二,《李昌一再不政治角度出,但是也一再重申「319案不是政治」,因「政治不使用的火力射工具,使用的枝火力非常大」云云。》其文者有意案模糊焦向政治方向公意,其居心不可不,事上,移花接木的略效果可以突某些主要重意,也能故意省略去公正的客事。
就火力而言:要水扁中死亡何大周章擅改械火力故疑,打死了入人群逃跑的掩技巧可非常易,麻回一下呼群有人,周警力有,能否行抓到就是了,再手如果不只一人呢?假同有三、四或五,敢撤除所有警力只去抓一嫌犯著?而且根生的同,人敢定手有名?保全警敢擅守全力定"只有一手"?是很令人疑的判程?事上就正的判而言,法定躲入群手有名的情下,是立刻送及副生事故,之後即封,一一逐清查核在人士的嫌疑。
所以《到底是「查」之後得出的,是依「人」而的「推」?老,李昌此,恐怕已失去「家」依「法」的原,而入到政治判了。》段恐怕文者抹黑的意也不小,可以猜故意以其媒身份假借公正描述文者所想回的主企,可能假藉抹黑家而用其主想法凌家地位之上作表面公正其骨子是偏的法!
《首先,李昌有分疏「政治」定,以暴力付不是「政治」是什?、副遂不遂,都於政治。更何流言蜚的力大,也有人用「政治」形容,那李昌所的「不是」,何所指而云?何所而云然?不明不白的,只有利於泛大啖口水,大作文章,於事真相了助力。》
此段分析甚有疑之多,第一、《首先,李昌有分疏「政治」定,以暴力付不是「政治」是什?》故意或害的行扯上政治的光,是意期或害的事件大,心自用假借家之判扯上政治,事是,「政治」一的定是管理人之事,以暴力行付是一事件,手背後企在不足情下,怎能定是政治向其心中目的,倘若只是的阿扁某人之的呢?不能阿扁是政治人物,所以他生的事故就能理所然等同政治事故,不是社事件。
人可以有合理的疑但不能主解造法!
《其次,李昌有著手地查之前就一口咬定「319案」不是「政治」,查之後依然不改初衷,那我要的是,需要查?、力、的大作、大卡司,道最重要的「定性」「定」,毫助?更可以,原李昌的「言」,只於「政治判」,「」、「」全相。》
此段之後愈偏之,第一李昌先生有有"一口咬定"法得知,"主解造法"的容而易;其次,既然文者咬定"不足",又何「定性」「定」之?《更可以,原李昌的「言」,只於「政治判」,「」、「」全相。》此文直可以其主想法捏造了,可以疑完全失去客媒的公正立了!
《就「政治判」而言,李昌恐怕已了家身分,示他「幼稚」「天真」(naive)的一面。李昌如是的理由是「土火力太小」,果然如此,那就「」也不上,什「政治不政治」?是其一。案的火力不,是一客述,必效。依照奇美院主治的生所,只差分毫,就可能重,甚而死亡。可土要取生命非不能,之所以有成功,是拜小小肚之,以此言之,土火力不足成事,因此不是「政治」,不能成立,是其二。李昌又凶手枝及子具有一定「知」,是行人。在行中,子能「命中」,不是一般人所能,「行人」是「客」。再,既是「行人」,不能有考量火力,故意放「制式枝」改用「土手」,既能到目的又能炫人耳目,正凶手高明的地方;尤其可以使定家如李昌「判」,是森探福摩斯故事的代版。李昌的,凶手可能暗暗喜呢。是其三。
李昌的或有,不跳而入政治,漏洞太明而自我折。折自己的也就了,千不可妨查,才是正。》
此段合:
一、《就「政治判」而言,李昌恐怕已了家身分,示他「幼稚」「天真」(naive)的一面。》可疑意李昌家的身份,用幼稚和天真的形容家法不足成理!
二、《李昌如是的理由是「土火力太小」,果然如此,那就「」也不上,什「政治不政治」?是其一。》政治政治的定是回事,引「政治不政治」的言,可揣故意案向政治方面上,然後再假意暗示害事件不是政治企,此事件入政治企都是李昌家所,文者妄自明自身不失公正客立!
三、《案的火力不,是一客述,必效。依照奇美院主治的生所,只差分毫,就可能重,甚而死亡。可土要取生命非不能,之所以有成功,是拜小小肚之,以此言之,土火力不足成事,因此不是「政治」,不能成立,是其二。》
1.《案的火力不,是一客述,必效。依照奇美院主治的生所,只差分毫,就可能重,甚而死亡。》可相信奇美主治大夫所言,不李昌家所言,不足情下,什人什,可想而知各人立何!
2.《可土要取生命非不能,之所以有成功,是拜小小肚之,以此言之,土火力不足成事,因此不是「政治」,不能成立,是其二。》已是主者主立自行法了,我很疑新媒工作者的公正何在了?
3.《李昌又凶手枝及子具有一定「知」,是行人。在行中,子能「命中」,不是一般人所能,「行人」是「客」。再,既是「行人」,不能有考量火力,故意放「制式枝」改用「土手」,既能到目的又能炫人耳目,正凶手高明的地方;尤其可以使定家如李昌「判」,是森探福摩斯故事的代版。李昌的,凶手可能暗暗喜呢。是其三。》文造情立十分明,「判」一到底是什角度的,到底是定家的角色十分模糊,移花接木的言固然可以造「漂亮」的感受及立,往往失「原本事物的真面貌」;再者凶手行既不成功,何「暗暗喜的感受」可言?莫非是假凶手害企已成,情影果已造成,故其暗暗喜!?立莫名其妙跳,非公正媒所有的言!
4.《李昌的或有,不跳而入政治,漏洞太明而自我折。折自己的也就了,千不可妨查,才是正。》事上文者倒是李昌先生的了不少有失公正立之言,折媒的公信力,再李昌本就是聘查的家,何妨查之理,主解造法,倒果因,倒是非立指鹿,恐怕才是此篇作者文之目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