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佩琪/北

▲珀涉收400,法官裁定押禁。(/翻面)
民前立委珀被控任立委期,收受,助推「商港法」等案,7年不法所得共400元,4日晨被方依反治罪例不背收、洗、源不明等罪押禁。北地方法院晚召押庭,法官珀出入境繁,有理由足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禁。
法官,珀後否犯行,但依相卷料,足涉犯治罪例不背收罪、源不明罪及反洗防制法洗罪,犯嫌重大,且有事足有串供之虞。另依料示其出入境繁,有相理由足有逃亡之虞。
考量珀所涉犯之罪名重危害社秩序,今通繁多,管道,若命具保或限制住居等侵害小手段,不足以保後查、判或行程序理行,有押之原因及必要,裁定自6月4日起,押禁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