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住的告活在中(第三至四篇)
本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九年十月,在台北香港所放的信息集成;各篇原刊於一九八○年的『事』,今略加,集行本。
信息容
第三篇告我,神造我是作盛的器皿,然而落把我的地位接受神挪 到神作。成了人基本的,使人接受的字句,拒作生命。此,我要操活在中,照著生活行,召的有充的容。第四篇一 步指出,今天各地召最迫切的需要,就是更多的告,使我的活在中,住在,住在主面。
真理要
一、神造人,外面有是式,面有魂是形像,有一要接受。人 的接受了神,神就要充人的魂,且人的魂,把自己完全表出。哥林多前六章十七,『但主合的,便是主成一。』我 看,神和人生命成一;人的生命被接到神面,神的生命活在人面,人面活出。人所活出的,在今天是召,在是新耶路撒冷。就是 全本的精。
二、主的恢是一地一,然而,在立上,必有容,就是活在中,也 就是活出基督。若不是,我的仍是空洞,主是有路。我光喊活出基督,是道理;摸不著,就有。主今天就是那;是三而一的神, 程,成了包有生命的,住在我中。我要留意在其中和交通,活出,是一切的一切。
三、今天在召中的事奉,全在於。我若看,自然肯花工夫告、 、呼求主名。已我的追求,主要是,研,研究各作法,少肯花工夫告。乃是不告害了我;在我可加追求在 主是一。我要在大小事上,在一切事上,在在主是一。
生命
一、我要一直操一件事,若不在,就不;若不在思想,就不 思想;若不在表示度,就不表示。我得救的人,然多候比世人好,但也只是活在魂,不是活在。我最容易犯的,就是乎的 ,乎的道理、法。今起,除了睡之外,我要操活在中,照著生活行。
二、不住的告就是操。我一不告,就不在;一停止告,就好像掉一。以弗所六章十八:『在告,』那就是打。只有告能我活在中。
三、我中不需要法官,只需要活在的人。我若是在,就不一直注意人的好。人不好或是事,但我一直,就表示我太在天然,不在。我若在,就不消,反而流露生命,供生命。
四、我中需要的就是告;然而不要再一味人代,各地召代,要自己告;最需要告的就是我自己。自己告,意思就是把自己告到,使我主一,完全留在。
研
一、全本的精何?
二、召的容如何能充而不空洞?
三、我活在中的路何?自己告的意思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