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曼谷坦克不著,回看有人部落的留言板上了一堆目凌的,也看一些人的思想次和述能力。嘉仁於10月8日的最後一段已得很清楚,我就不必重述。
我要澄清的是:我不反人推。我的文章〈人社〉意在明不曾盛及大化(因此也就有「落」可言)。其,放在文俗文的面,若著「大文化」或「文大化」,只不暴露了各位文人士大夫的霸道思考模式──把俗文置於文域的,由只有少菁英欣的文主一切。
至於末沙,看初的目的:「一、提供一平台供作人交流;二、透提升作人的思、作次;三、期望以作品向社出尖的音。」此外有:「和沙同步行的是沙主的作(依然是作先行吧),集合大家的作品,稿章或媒的文版或副刊。」些文字都可以在有人部落的「末沙特」找到,我了一串建。事隔一年,如果末沙君自一直朝著些目前,既提升了思和作次又向社出尖的音,我意我的文章道歉。
沙,於文期至二十世初的洲是女性主的,精神核心始是言自由及能激思想火花的。即使在本地,若干年前於上呈的景沙及今南院的南方沙也都有的在特。我末沙不像社又不像沙,正是因它有到「作批互相督促」,也有承沙的一精神。
2002年9月,我回到西工作,常位在麻麻喝茶聊天,而今在末沙所的,竟然四年前的聊有多大差。象可用八字概括:拒思考,安於。如此沙,不如,一起真本,或是把中文史好好一遍,就能言之有物,也不笑。
「人群中的是得孤而不合宜。」童的小出一句。是一男孩的名字,借成譬喻,是良心建,也是逆耳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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