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子 2004 / 06 / 16 (星期三)
伊拉克「俘」可能政治判
【本】 伊拉克(新、站)渡政府理阿拉威周之美即俘交伊拉克主政府,其中包括前哈珊。果真,如何置哈珊倒是大了。
按公法,事束之後,俘即放,如今伊拉克事已束,伊拉克人已成了自己的主政府,批俘交後,然放。哈珊去年被美俘後,已定俘,自然也在放之列,除非另有其他罪行被起。
可想的,美不意看到哈珊恢自由之身,他必被扣押等候其他罪名的。然是由伊拉克政府的司法行的。
伊拉克人起哈珊的,所能用的名目不少,便可以拾取一,他裁制人民自由便可起。其是司法起,必然是政治判。
按美防部所列「克牌」名,所捕的伊拉克高官都是俘而不是犯,因:第一,的是美方不是伊方,伊方是抵抗侵略,他只是不幸而已。第二,他有有非人道的武器,更有在中使用。第三,他有或虐待俘。凡在伊中所犯的罪行在次中完全有。
如要摭拾些人的司法罪,法庭判,恐怕要很一段程,而按伊拉克前不安定的局面,能慢慢?以含糊的政治判可能是易行之道,而哈珊,他裁治制人民自由,看似重,其空泛,哈珊道不能是由於美制裁,使他不得不付?伊拉克人自己哈珊,在目前反美反的情下恐怕不能太苛,找政治理由作政治判,大易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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