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目中告太多,而遭NCC撤照的年代,在太冤枉了!根天下的,光是花博的新,半年政府也有名「者」,了六十多的「新」;期然也有被所不允的「置入性行」,看政府只允州官可以放火,不百姓。政府公然用人的假新,做文宣告,欺人民是一「工商服」。
然NCC表示,政府若有「置入性行」一秉公理,但是於外界的疑充耳不,典型的官官相,看老百姓只有受的份了!一多月,太了人而走上街,不停蹄地向有位,呼有位能真正「依法行政」,於家最高法院三判罪的案件,就要依法行,而不是法引用的解函令,法院判罪要法;然而欠健保局健保案了,百的健保可以一勾,做公平?人民哪服!
NCC理的方式,政府、老百姓有尺度,而政府位行事也是如此,於小老百姓不及;倘若政府的行政於,甚至凌五院之上,置人民生命不,一不尊重人的政府,土匪流氓又有何?也只做打人硬掰是救人的勾了。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