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月18中午,在北投稻香路-小坪的「田村」有一同聚局,上午子中和,穿越台北市,便理一些事情,然後行至中山北路六段,福林左福路後,由道到外道,再右到文林路到北投,由後瞥右後方有一程使近,遂速其。未料我右方向已打,子乎在停止,程仍近我右,感有微的磨擦,於是拉起手煞下察看,只程左前方在我座右後,程也下找我理,我刮他的。子在下窗,猛向方道歉。我「是你的靠上的啊!怎是我刮你的呢?」,其,根本只是擦掉一些漆而已,方是三十口嚼榔的年人,一付悍的模,「你到底要私了或叫交通警察?」。此,我子後方已排,不耐的按喇叭。我因要 ,子他一千元算了,方子大口,板金一下至少要五千元,又我很有意,三千元意思意思…。我是一千不意,分明就是在我,最後不起子的恿,掏了三千元他,待我想起抄其牌、其,用手拍照存,他早已也不回的一溜把走了。事後回想起他的,左前方早已留有道擦痕,且方向有罩,不分明那程的做案,真是愈想愈,子的心是破消息事人,就算他吃自我解嘲。

打翻,常常看到一些「假真」的新,多假真案件,犯罪集都是人5~6人,造假,指被害人撞到人,恐交付和和解,被害人如果不,就遭歹徒以安全帽、大,有的是交付了元才得身。而被害人往往也跟子一存有「破消」、「息事人」、或跟方理的心,才犯罪集予取予求。
其,如果初生,信是假,而方子大口,就方警理。而基本上交警察作事故,如果疑是假的,就不能在上名,因了名就表示同事故生,如果有切,能明是假的,可以向到承的警,提出疑,基本上犯罪集是不惹上些麻的。
最重要的是,前最好一台位相,事故生後,周境,方擦撞情以部特下以被不之需。或是一台「行器」五千元左右,行。之,在事故生後一定要冷,千慌了手,方抓到你的弱,而有可乘,自己也成了莫明的「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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