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罪定 局仍查封
〔者久、李慧、文川、忠/台北〕太功生台北市古亭及大安道面查封,太弟子昨於平面媒刊登告,抗「台司法秩序何在」,除不台北行政行超查封、有比例原,也批台北市局凌越司法判,要求撤法分。
太弟子、律瑞琴昨指出,整件事起因於85年察官法起,10年7月於太清白,刑事部分法院96年7月13日三判罪定,定欺、逃漏、反捐稽徵法,掌人洪石和(道子)夫等4人也於今年1月得冤,未料局至今仍引用13年前察官不的起,法重。
240加1327元
瑞琴昨指出,初察官起,把功武公益文化成服店,太弟子功服的行因此被行要求,86年10月台北市局法出及倍,本加上高3倍的、利息、金等,240元暴增到1327元。
超查封2元
瑞琴,局法在先,台北行政行一步又超查封,240元的金,竟超查封值近2元的2台北市功道,取豪差距近100倍;致近名太弟子有道可以功,太弟子定挺身而出,循法律途,局法公人提出告,期待本案速依法撤。
瑞琴充,98年察院已太冤案向台北市捐稽徵提出正,北市局及中局提出7大法,刺的是,刑事部分法院已判罪,局引用的是起料,事後又「案件案件,刑案刑案」,相荒。
部:行法撤回
政部政次盛和指出,此案是86年的案件,在太提出行政救後,政部移送行政行,根捐稽徵法,只要欠30日未,局就得移送行政行制行,而且一旦移送,除非符合欠清等件,否法撤回。行政行查封目的,只是其不不可移,太原本也有要出售,有太大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6/today-so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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