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爆史上法官集收之司法,台高等法院三位法官和、李春地、蔡光治,及板地署察官邱茂在前立委何智所涉案件中「集收、行」,被台北地院裁定押禁,起司法官集行事件,不震全更民司法大感失望痛心。
司法官人民的包青天,民主持正,掌握生大,知法犯法,比一般人更熟悉如何法律漏洞,避刑,如察世曾在立法院表示:「司法是社正的最後一道防,司法不健全,打犯罪的功能。」,司法官行不正犯罪,要如何打犯罪?人民又要如何信任司法系?察委林慧君投媒指出,「98年人民情司法直接相的民怨,24%,乎是每4件,就有1件是司法的疑,」,人民司法充不信任感,然,英照院出呈以示,但最根本的在於法人的良知,若法人因一己之私,利益,罔百姓益,人民永正公理可言,再健全的司法制度也用。
民九十三年,定南任法部部,成立「正己案」,名思,就是正人先正己,要清部,「正己案」,司法院甚至提出11位常法官名,其中一人涉及何智案,另一人涉嫌多年前因索不成,判一名重刑犯死刑,若查果,如此官草菅人命,陷人民於痛苦深,「有判生,判死」果然有其事,司法民成害民,保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瓦解了,人民如何,社秩序不就大了?
近司法人枉法事件,重危害人民益,察官向以「司法波」著,不肖察官法起者亦有之,喧噪一的周人案、特案、以及太冤案,察官打犯罪,未能明察秋毫、依法行政,犯造成冤又要人民,人民司法之信度更添疑。
台以法治家立,政府相位民多年皆致力於司法改革,以期保障人民的益,不司法官法或法官法的制定,建立不任司法人戒退制格外重要,人民都希望司法人以民本、依法行政,真正打犯罪、保障人民益,人民才能安心工作,家才能安定康。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