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看到的一段文字,就是什我定你。
但你也的,道理人人懂,就是做不。
如果不是因我些年多,不足以成就今日的我。
那天,我要失了方向,痛苦了,我也再回看看篇文章所的你那一刻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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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兼作家席慕蓉女士曾有一段文章,把失的因,描述得很深刻;抄如下:
有的人,是在花好月的候相遇,在好的,明白明白的事,不多也不少,不早也不,才能在好的刻,出好的,成好的姻。
而的人,就是要彼此了。若真的能就此的倒也了,因那的,就如同一世也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既然不相知,也就有得失,也就不有痛,更不有的憾了。
憾的是那事後才能明白的「」。是在「互相」的合?生。是在擦身而之後,才,你曾我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可是,在你的候,我什不懂呢?而我同,在人群中慌地重你,你什又消失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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