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有民2日深夜路70附近,赫然道路中央的分隔被置一骨灰,他得通警方。三重警方抵查看後,是名男性往生者的骨灰,警方根骨灰上的往生者循找到家,是因清拒收骨灰,家竟因此「老爸」便置路;此,新北市保局依法6000元。
三重警方2日晚1038分接案,有民在路一中央分隔上一遭人置的骨灰,後警方派到查看,被包巾包裹的骨灰遭人放在行道底下,然外刻有往生者的姓名、生辰卒年以及像,但面不往生者的骨灰,不避免引起民恐慌,警是著子先把骨灰回派出所理。
警方根骨灰上的往生者息找家,最上方,往生者的家44姓男子抵派出所骨灰回。
原本骨灰盛著男先父的骨灰,近期骨灰已完成海葬,留下的骨灰是交男弟弟理,他在2日路路口,路有源回收,本想骨灰交方理,但清告知骨灰非源回收物,因此拒收,果男弟弟疑似方便,竟直接骨灰置在下。招人三司官
後三重警方新北市保局男弟弟依法裁,保局表示,有是否反《清法》及後理方式,因骨灰民自有,保局建民自行回,如欲可洽葬者,倘若意置,依《物清理法》定最高可6000元。
保局也提醒,若民遇到不定如何的物品,可至新北市保局「回收物品易查通」站查,少,源都能正回收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