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李典/台北

▲於「新婚夫妻房子要不要登在太太名下」一事,作家苦苓分析後提出超中肯建。
一名新娘日前文引流水席之,後衍生出房事件,她提到一女人希望有浪漫的婚有?「房登女方希望段婚姻有保障了?我台北嫁高雄已很辛苦,「什要被那些自以是的下人欺」。事件目前似乎告一段落,而於「新婚夫妻房子要不要登在太太名下」一事,作家苦苓分析後提出超中肯建。
苦苓今(10)天表示,於「新婚夫妻房子要不要登在太太名下」,告如下:
o型1.如果是在婚前的,登在名下就是的,太太名下的房子,如果婚,就有先生的份。(嗯,有大)
2.但只要是在婚後的,不管登在名下,都於夫妻共同,如果婚,另一方都可以求「剩分配」,一人一半,也不吃。
3.房子登在太太名下,如果先生先走一步(掉),太太至少有房子;如果太太先世,先生是可以承,其差。
4.所以重建:新婚夫妻房,如果人都有上班、都有出,不妨共同持有,以示公平。
5.如果要太太家庭主、相夫教子,那一定要把房子登在太太名下——也不是什保障啦,至少代表先生的意,感方的付出牲。
5.就,以後都不要再件事吵了,「家和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