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捐稽徵表示,地是由捐依籍底核定徵,而土地使用情形地核息息相,因此即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行一一二年度地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免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用地及用地等行查核,以料之正性,遏阻逃漏捐。
明,地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工作期,清查人佩地查核土地使用情形情形是否相符,人予助配合,若造成不便之,亦民;查核果不符免、特率及徵田定者,另以面通知土地所有人。
提醒,已核准免或按特率徵地之土地,若土地使用情形更,致原用原因、事消,土地所有人於上述原因生之日起三十日,主向土地所在地之捐申恢按一般用地率徵地,以免捐查,除追外,短匿三倍以下之。耀元 , 耀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