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的朋友句
◎永
府前面聚集的人有散,因社漫的有消,我想很多一口就一句「不起」的家,可能有正的嗅出股的政治和法律意。
看了一「」球的人,一「真」,就可以回家睡。定的是我未四年的治者,他的每一句代表我,每一政策影我的自由、富,不是完就跟你。所以美人看到「和刮刀一薄」的票差距,而有十倍之多的效票,居然有很多台家高疑不公者是「不起」,就和看到很多台人居然相信遭到是一策略一,不拍案奇。
我要的是,性的,小的差距,加上多的疑──不只是事件和票的三倍成,有通常相精的出口民完全走,所「家安全制」的突然等等──在一真正的民主社,我不能不付出更大的耐心看待些抗民。他之中的大多不是追求成治集一分子的政治人物,而是每四年只有一次定「被」治的可人民。民主家透「多」的定,生治者,就像制家透前任治者的口或定治者一,涉及的是政的正性。制代廷、影,到民主代,就是不公!政者不能在疑罩下始政,因此有不平之,他宣,快清,不是被治者最基本的政治利,也是治者必通的清白考。
所以我民在後到府前喊不公候,他行使的已不只是非期的言自由,而是延伸出的,疑公平性的附利。角度看,北市警局可申的集是正的,三次牌警告後,不立刻行制,也符合集行法第二十六特的比例原。倒是行政院一方面宣示柔性理原,另一方面明挑暗的指台北市法不力,人看了得不出的反胃。
整程,莫名其妙的公投始,公投不需要立法的是,通公投以後,突然「巧」的也是,把「不用」得合行的定解成「非禁止」,最後不得已,翻覆去要在投票程序上把公投和得更牢的,是在高唱法治的政府。三月公投被渲染得如何如何重要,可把友人得罪光光,把岸到界,甚至可落也要通第一次公投,在完了也公投完了,奇怪,怎跟事一!重要的大,在有得到人同意下,由一候人利用其任之便,把法律文字做限的操弄,而使在聚焦和程序公平上,被件完全意的公投重干,人民只是不清怎回事而已,但「不公平」的感,怎可能有!今天用法、法手段上的人,要抗的民回「法治」,你他反不反胃?
然而我也不得不,抗可以出,抗可以政者警惕,抗也可以拖延友邦函的寄,但抗不可能我脆弱的民主制提升,更不可能把民主的中民政府深陷的正性危拉上。和宋楚瑜表明要司法的候,目前唯一有取法律途的人,已所有只能出不平之,苦消除不平武器的家主人,找到了真正的。已束,但因「多」有,有格成以後四年的政者,需要司法的定。如果上的抗者能起,投入法律程序的,副免法第一○二和一○四提供了足空,去要回政治中失掉的公平──票不的所「票」求,其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法院作成最後判,不只需要法律的,需要大量的事。每一自受到不公平待的公民,都可以投入,包括提供常投票行或行政作的事,找出被不所「安制」而失投票的人等等。利的很有多大,但留抗,只使利的越越。
我知道很多的朋友,什每次而走的都是政者,必全大局的都是被治者?什政府可以法在前,要人民守法於後?什政可以否中民到高唱制,在野就非待在制不可?我真的有法回答。唉,全大局吧。
2004.03.23 中 (作者政治大法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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