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林姓女子已婚的郭男交往,林女向郭男索取300元,多次恐郭男不就要他的家人,郭男迫不得已先本票急,再抵押房屋付金,但林女持恐不郭男,郭男心家人安危案,基隆地院依恐取及恐危害安全罪,分判林女10月及2月,得易科金,收犯罪所得300元。林女上被高等法院回,全案定。
判指出,林女郭男在2018年展婚外情,交往8月後,林女要求郭男她300元做保障,於2018年12月16日上午在便利商店前,以死威郭男,更「到候我要的可能更多,我跟你,你小孩子都不保喔。我看你怎跟我玩」等,反覆威害郭男妻小的性命,使郭男心生畏。
郭男手,得拿父留他的房子去抵押款,因此先立一300的本票林女。同年12月21日林女不休,又在租屋向郭男索300元金,言「我要了你全家」,致地下的「琴哥」,如何理300元。郭男心林女做出手段激烈的事,2019年1月16日,行一通知款,便林女到行走300元。
但林女拿到300金後,仍不放郭男,2019年1月20日,林女要求郭男到租屋,威他不能,否「你小孩子都出事,有你大姐也出事,我看你要怎做」、「我可以你很好,我跟你,我也可以人口」等恐要害郭男、丈母娘、妻小及大姊,郭男心家人安危,因而案。
基隆地院依恐取及恐危害安全罪,分判林女10月及2月,得易科金,收300元。林女上二,主有恐的意,喝醉不得曾那些,至於300元是郭男主要她的生活保障,甚至在年期包了35千元的包她,如果她真的郭男害怕,方不有互,郭男也不包。
郭男表示,是300元、是包,都是林女要求的,不是他主提供,且林女恐他清晰,不是酒後。他,如果不按照林女的要求,她就一直打,到他法正常上班,郭男,如果他不心害怕,甩就走了,根本不留在那。
高等法院理指出,人才交往8月,非期交往、未同居,也有小孩,交往期郭男已先林女150元,她付租金,後林女又索求300元,案後至今未。另根郭男提出的音容以及,林女清晰,不像她所的酒後胡言,因此持一判,依恐取及恐危害安全罪,分判林女10月及2月,後者得易科金,收犯罪所得300元。(王怡蓁/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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