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一支因的上上,
送自己一片清爽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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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佛的朋友分享,因妙,
不曾面的人,
在第一次面,不知何像似曾相,
特投、喜,或特。
他了自己的,
尤其第一眼特有好感的人,
不一定是去的善,
有可能是,
冤主的。
如何解的?
也您可以看:
1.察七情
「受是苦」,
因的感是情,靠因感受相,
易陷入七情,不管是好感或
都相不自少了或理的思考,
忽略了平人的察。
只感相,未依佛法相待,
自然生。
子、家人、朋友或伴都可能如此,常令人想不通,
但用佛法分析就很。
例如:因很喜你,你要的西,(依感做事,因)
我都你,不。可是你到最後理所然,
嫌嫌西,甚至恩仇。(到果)
佛法因果,人心:
著感一味人好,
有考量人心常不珍惜的人事物,
因有,
最後理所然。
犯了七情的「喜」──
只自己喜的方式做,
忘了考量方的心有什化(例如:失去了感恩的心)。
七情因,很容易有果。
2.除七情
人再烈的感受,都感做事,
不管哪一莫名的特感,
要牢佛法,
心,依佛法而行,持住下相的善因,
那即使去世有再大的因,
也不再加深大,
再大的善因,
也不易有令人想不通的不好局。
如果心不下,那就多念佛,
如果念佛用,
那就忍住感受,
至少行事。
例如,有同修分享莫名奇妙到某人,
就法他像他人一好,
去念佛有用的方法,次效,
易生怒心,最的法只有避。
因果的深,是我旁人法的,
因同修的分享,
我不去似的事做,
例如,得偏心。
3.放下去,掌握住在
「心常」,
用世方相的察了解方,
取代感,想著人去世的因善,他相,
因一切的因,跟著人心在,
人心常,因的善也常。
(同一朋友,可能曾和他很要好,也有,
的份,善、因都有。)
掌握住自己的心,
於「本性」(佛心即佛法),
在因感受,自己人的根(依情事),
然後去除,
你,原可以
「宿命」跳,
善因延,保持初的好感情,
因止,除初的面感,
定因的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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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受用的金文
可以套用在所有事上。
《金.相寂分第十四》
原文:
菩提!又念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所世,我相、人相、生相、者相。是故菩提!菩一切相,阿耨多三藐三菩提心,不住色生心,不住香味法生心,生所住心。若心有住,非住。是故佛:菩心不住色布施。
翻:
菩提,又想去五百世的中,我所做的忍辱仙人,那也是做到了不犯四相,才能到忍辱仙人的境界。所以菩提,身菩,如心不平,先一下一切影自己的人、事、物,心下,才能依理判,以事事。事才能融,不偏,公正理。
得!原就是不受身、眼、耳、鼻、舌、皮、心所感到的去判事情,人感受,依理去判。你的心如果依著某感受,就不能做到心平,是『不的依、意』(非住)。
◇:
依因感受朋友相
易犯「人相」:因象不同(我所喜或),所以待的方式不同。
易犯「我相」:依我的感而不由察判方的。
文章定位: